一、会议制度
(1)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2)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学期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学期至少安排三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二、成员申报、推荐制度
(1)凡符合名教师工作室成员的条件者经所在处室、专业部同意后,向工作室领衔人报名申请。
(2)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依据申报者的品德修养、专业技能和教育素养,筛选确定工作室成员10名,并报学校审核备案。
三、培训制度
(1)采用导师培养制度,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
(2)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
(3)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带教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四、工作室的考核制度
(1)工作室领衔人主要由学校有关部门考核。工作室成员主要由领衔人考核,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教师工作室。
(2)工作室领衔人每学期至少开四节校级(或有同行5名以上的教师听课)公开课;每学期作校级(或5名以上的同学科教师参与的)教师培训讲座(报告会、研讨会)一次;每学期听本工作室成员课不少于20节;每学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论著)一篇以上;每个工作周期内必须主持并与工作室成员共同完成至少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3)工作室成员每人每学年至少开一节校级(或有同类学校3名以上的教师听课)公开课;每学年在市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每学期至少必须撰写一篇教学心得、分析一个教学案例、学习一本教学论著;每三年必须取得市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