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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竞赛工作制度及奖励条例(试行)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05日
 

铜山张集职业高级中学

技能竞赛工作制度及奖励条例(试行)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技能的兴趣,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技能竞赛。为使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达到参与竞赛的目的,特制订本条例。

一、竞赛类别与项目

1、校级技能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技能竞赛。

2、县级技能竞赛:指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县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县的技能竞赛。

3、省市级技能竞赛:指省市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或跨省区的技能竞赛。

4、全国性技能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技能竞赛。

    二、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1、技能竞赛的组织以立项的方式进行,其原则是“学校立项,专业部承担,目标管理”。

2、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各专业部要认真做好参赛人员的遴选工作,通过班级-专业部-学校层层筛选和选拔,使得优秀的学生和作品脱颖而出。

3、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各专业部要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技能竞赛指导队伍,以保证技能竞赛取得好成绩。

4、明确管理责任。学生参加技能竞赛按技能归口的原则划分,由技能工种主要所在部具体负责。按年度制定省市级竞赛获奖目标。

5、实训处负责技能竞赛的协调管理。具体职责是:协助校长室进行技能竞赛与训练专项费用的审批、设备的调剂;收集、公布各类技能竞赛的信息,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进行沟通联系;组织本校相关专业教师开展技能比赛的技术规则的研究、咨询工作,为各部有效开展技能训练提供治理支持;组织技能竞赛申报项目评审;落实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6、各专业部负责技能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落实专人负责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必要时,应指派教师具体负责竞赛指导工作。

7校级技能竞赛每年举办两次,上半年由各专业部举办一次、下半年由学校举办一次。其他级别比赛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保障激励机制

(一)、 组织保障

学校要成立领导、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工作的专门机构。具体名单如下:

1领导小组

  长:吴尚

副组长:韩琳琳

  员:周祥宝  孟庆国  牛玉连  岳彩义  韩松强 周兴涛  牛月华 张永 

职责:A、统筹负责全校技能比赛项目的评估与确定、各类人员的遴选;

      B、指导各工种技能竞赛的组织、训练工作,保障各类竞赛与训练物资供应;

      C、做好竞赛信息的沟通、校外专家的聘请等外联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训练竞赛、技能研究两个工作小组,由实训处具体指导开展工作:

①、训练竞赛小组

组长:张永

成员:各专业部教学部长

职责:A、做好各参赛项目的计划、课表、队员落实,明确阶段目标。

           B、负责教练教师的考核、评价;

           C、负责训练场地、设备、耗材的协调工作;

       D、加强对各项目训练的过程指导及督查。

F、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与技能竞赛有关的工作。

②、职业技能研究小组

组长: 张永

成员:各职业技能研究小组组长、各专业工种技术突出的教师,每组保持在3人以内

职责:A、发挥科研先导作用,分项目进行技赛训练方法研究。

B、对各工种学生训练水平进行评估、认定,提供咨询意见与建议。

C、组织相关工种教师开展职业技能训练。

D、搜集整理本技能项目的最新信息、科研成果。

()、激励保障

奖励办法

 

参赛组别

一等奖(含及以上)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教师个人组

10000

8000

6000

辅导学生

教师个人组

6000

4000

2000

辅导学生

教师个人组

2000

1000

600

辅导学生

教师个人组

100

80

60

辅导学生

教师个人组

奖励方案按照比赛通知规定执行

辅导学生

说明:

1、奖励标准以参赛个人或集体为单位计算,不单独奖励集体项目中的个人。

2、同一个人或集体在同一阶段参加省市级别的比赛只奖励获奖级别最高的一次。

3、多人辅导学生的奖励奖励教练组,不奖励教练组中的个人;一人辅导多名学生获奖按照最高级别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

4、学生获得省市级别比赛的奖励参照教师奖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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