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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参加各级技能竞赛奖励办法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4日
 

铜山张集职中业高级中学

教师参加各级技能竞赛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技能教学的工作力度,提高我校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根据学校发展的客观需要,制定本奖励办法。内容如下表:

 

参赛组别

一等奖(含及以上)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教师个人组

按照国家、省级奖励金额的数目但不低于2000元给予奖励

辅导学生

教师个人组

按照省级奖励金额的数目但不低于2000元给予奖励

辅导学生

教师个人组

1000

800

500

辅导学生

1000

700

300

教师个人组

200

100

80

辅导学生

100

80

60

教师个人组

奖励方案按照比赛通知规定执行

 

 

 

 

 

 

 

 

 

 

 

 

 

说明:

1、“各级技能竞赛”是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竞赛,不包括由各行业、企业、非政府机构举办的各类技能比赛、展示等活动。

2、奖励标准以参赛个人或集体为单位计算,不单独奖励集体项目中的个人。

3、同一个人或集体在同一阶段参加省市级别的比赛只奖励获奖级别最高的一次。

4、多人辅导学生的奖励奖励教练组,不奖励教练组中的个人;一人辅导多名学生获奖按照最高级别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

5、学生获得省市级别比赛的奖励参照教师奖励执行。

6、本奖励从200811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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