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园丁杯”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一、时 间
2008年10月底11月初(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比赛内容
竞赛工种为车工、钳工、数控工、焊工、电工电子、计算机操作工(程序员)、服装操作工、烹饪、珠算、汽车二级维修、市场营销。比赛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要求实施,以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
三、比赛办法
参赛选手以部为单位报名,所有专业课(含理论课)教师均应参加,如果没有所任教专业工种的竞赛的教师应参加相近工种的竞赛。奖励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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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数 |
团体计分 |
个人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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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
2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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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
第一名 3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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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
第一名 3分 |
奖励第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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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
第一名 4分,第二名3分 |
奖励前二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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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
第一名 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 |
奖励前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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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人 |
第一名7 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5分 |
奖励前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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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以上 |
第一名8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 |
奖励前四名,第一名获得“园丁杯” |
按照参赛选手所属部别计算团体总分。在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团体和个人,团体总分第一名且参赛率在95%(专业课教师参赛人数与本部专业课教师总数之比)以上的部给予“园丁杯”奖励,7人以上(含)的工种第一名给予“园丁杯”奖励,其他的名次根据成绩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组织保障
首届“园丁杯”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由实训处负责比赛的筹备、报名及组织工作。由竞赛评判小组进行监督和评判。
请各部务必于10月12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附件)报至实训处;各部要排定选手平时训练时间、地点并上报,同时要督促参赛选手加强训练,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附:首届“校长杯”教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实训处
首届“园丁杯”职业技能竞赛筹备工作小组
职责:
1、做好本届“园丁杯”教师和学生技能竞赛的物资和设备准备工作
2、负责相关工种比赛的规格、项目细节等工作
3、负责相关工种的报名
分工:
曹百合:负责车工、焊工
张 兴:负责数控
李志刚:负责汽车二级维修、电工
李 坤:负责钳工
宋怀成:负责珠算
黄 永:负责计算机
赵汝忍:负责市场营销
刘香英:负责服装、烹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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